为落实施工许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住建部令第18号、建办市[2014]34号文、武城建[2014]235号及市区优投文件等要求,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局窗口于11月11日开始正式实行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新流程。新流程取消了两项流程及资料:1、凡工业项目建设局窗口不再对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发出联办函,取消此流程在建设局报建窗口的前置审批条件。2、取消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增加了两项前置审批条件资料:1、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情况承诺书”。2、由人防窗口发出“人防工程审查受理证明文件”。整合了1项审批前置资料:建设工程安全措施登记表《含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