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提高公务用车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节约开支,杜绝腐败,根据省、市、区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编办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在职在岗的人数控制用车编制和购置标准,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更新手续,实行一车专人管理责任制,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换他人管理。
(二)公务用车必须优先确保本单位领导公务用车,办公室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须事先请示领导同意方可用车。
(三)实行公休日封存管理制度,杜绝公车私用。公休日期间,公车必须封存在办公楼院内,交由门卫管理并进行封存登记。
(四)运行费用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和定期公示制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费用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计划,并在区采购办确定的定点服务供应商中按照本单位所需服务项目分别进行自由选择。车辆维修及保养前,司机应提交维修申请,注明维修事项,经领导同意审批后,方可维修保养,未经许可发生的维修保养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综合科负责对公务用车每月的运行费用进行统计汇总,每个季度上报并按要求公示相关事项(公里数、油耗、维修费、保养费、路桥费、停车费等)。
二、公务用车司机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车司机应加强学习,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单位的管理,确保领导日常公务用车,不得擅自出借公车给他人使用,若未经允许私自出借公车,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由司机和用车者个人分别承担。
(二)公务用车司机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负责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检查和消除隐患,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三)公务用车司机应保证公务车辆内外清洁,注重单位用车形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乱闯红灯、乱停车等违章行为。
(四)公务用车司机应自觉遵守公休日公车封存管理规定,公休日期间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办公楼院内,由门卫看管,确保车辆停放安全。但公休日司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以备临时派遣公务。
(五)公务用车司机按规定定点加油、维修、保养。发生费用前,先向单位领导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进行,出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和费用清单经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后,凭完备的报账手续据实报销,如遇单项费用明显超标的,需由司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