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全区行政审批局人员编制和行政审批职责及事项划转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区21个部门将行政审批职责和138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移交到区行政审批局。从移交之日起,它们将不再承担这些审批事项。
会议首先宣读了《区编委关于区行政审批局人员划转的通知》和《区编委关于区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和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划转方案》。
据了解,这21个部门将138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移交到区行政审批局后,同时,区编办从相关部门划转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26名,以及现有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整建制划入区行政审批局。
区工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现场签订移交备忘录。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何建文指出,全区各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要尽快落实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职能和事项的划转工作,移交部门双方要主动对接,紧密配合;划转工作要切实落实到位,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改革期间平稳过渡、工作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