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政务公开信息预审分采集、初审、审批三个程序。编制部门相关信息员为信息采集责任人;编制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初审责任人;编制部门分管领导为上网公开信息审批责任人。
二、编制部门根据省、市确定的公开范围,确定上网公开信息内容,由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提出信息上网初审意见,按程序完成预审流程。
三、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在预审流程中,实行签名把关负责制,采集、初审、审批每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经相关责任人签字按程序传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后,若有需要更新的内容,由申请更新单位提交信息采集依据和更新内容,按预审流程报相关领导审批。